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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拼裝的晶片身分證 能安全上路嗎〉
莊庭瑞(中央研究院 資訊科學研究所 副研究員)
身分證要用晶片卡的方式全面換發,內政部現正緊鑼密鼓作業中。3月19日內政部發布了〈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〉,依該辦法,「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集工作小組研議新身分證的式樣及全面換證計畫」,辦法裡沒有明說新身分證必定以晶片卡的方式製發,但使用「卡面」、「卡體」、「晶片」、「製卡中心」等用語,提示以晶片卡方式製發身分證,是勢在必行。該辦法最後一條說,「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」,但辦法發布時,已經是109年3月,也非常奇特。
去年8月22日內政部在行政院會報告之後,行政院決定推動結合「國民身分證」與「自然人憑證」的「數位身分識別證」。內政部表示這是一張「兼具實體世界及虛擬網路世界身分識別的證件」。內政部的簡報也提到,這計畫依據國發會「智慧政府規劃」的決議推動,這項新的數位身分識別制度將是智慧政府的基礎,未來更有「行動身分證」可綁定手機。
國民身分證的製發,僅在《戶籍法》提到,如「國民身分證用以辨識個人身分,其效用及於全國」(第51條),「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,非依法律不得扣留」(第56條)。這些單向且嚴格的監管措施,跟智慧政府想要運用科技,縮短公民與政府間雙向往來距離的想像,相當不同。歷經日本殖民保甲制度與中華民國戶口制度的加持與揉合,台灣的戶籍管理與身分證制度,其實是威權體制的遺產。一世紀以來,這個用以監理轄內子民的威權制度,既不曾修正其固有的嚴格監管本質,也無意就其使用加以限制。隨機演化之下,身分證和身分證字號如今已頻繁、大量使用於台灣日常生活。
至於作為線上身分認證使用的自然人憑證,其製發目前是依據內政部的〈自然人憑證核發及管理作業要點〉,這是個內部辦法,位階不高。與自然人憑證相關的《電子簽章法》,主管機關又是經濟部。身分識別當然涉及個人資料處理,台灣雖然有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但並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與監察的專責機關。公部門之間個人資料的不當流動與目的外使用,法務部和國發會常是視而不見或是互推皮球;政府機關能否完善保護所掌有的個人資料,公眾也難有期待。
用以推行智慧政府的「數位身分識別證」,涉及多個部會權責,是不是需要搭配格局高遠的政策與法律?或者至少要修訂《戶籍法》,以專章方式明確規範數位身分證的使用?
剛成立不久的身分證換發工作小組,顯然沒打算也無法處理這個層次的問題。立法院審查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做出決議,內政部提出的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的經費,凍結十分之一。雖然預算被凍結,3000萬張晶片卡以及印製設備的招標案,已於今年2月27日決標。最核心的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案,細節繁複且多次流標,內政部依然想要勉強走下去。
從《戶籍法》和〈自然人憑證核發及管理作業要點〉出發,內政部依據國發會規劃,用以建立所謂智慧政府的「數位身分識別證」制度,眼看即將在台灣開展。監理人民的威權體制遺產,日後又將如何演化,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!
(註:刊於 2020-04-15 台灣《蘋果日報》。作者原取標題:〈晶片身分證:威權體制的遺產與演化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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